越南國會本週三(6 月 26 日)一致通過刑法修正案,將自 7 月 1 日起廢除包括貪污在內的 8 項罪名的死刑處罰,改判為無期徒刑。此舉不僅象徵越南司法政策的重大轉向,也直接改變了近年最轟動貪瀆案主角、房地產鉅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的命運,使她得以免除死刑。
根據《路透社》報導,張美蘭身為萬盛發集團(Van Thinh Phat Holdings Group)董事長,被控非法挪用「西貢商業銀行」(SCB)高達 120 億美元公款,導致成千上萬名存戶血汗錢血本無歸,最終在今年被法院重判死刑,引發國際譁然。然而,根據修法新制,凡是在 7 月 1 日前已被判死刑但尚未執行的案件,若屬於修法範圍內的罪名,將自動減刑為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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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美蘭的辯護律師證實,得知法條修改之後已立刻向她報告此一進展,張美蘭本人也對逃過死刑表達「非常高興」。

法新社指出,越南國會這次共廢除 8 項死刑適用罪,包括侵占財產(貪污)、企圖顛覆政府、破壞國有資產、製造假藥、危害和平、發動侵略戰爭、從事間諜行為與毒品運輸等。修法後,這些罪名的最高刑罰將為無期徒刑。
越南公安部長梁三光表示,這些罪責之所以被排除死刑,主因是部分法條已與當前越南的社會經濟條件與犯罪防治現實不符,因此國會進行「結構性調整」。越南司法部長阮海寧也坦言,實務上多數死刑案件最終並未執行,這也是促成修法的重要原因。

即便如此,越南仍保留 10 項罪名可處以死刑,包括謀殺、叛國、恐怖主義、性侵兒童與毒品「販運」等重罪。值得注意的是,自 2011 年起,越南已廢除槍決,改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然而具體死刑數據仍屬國家機密,外界難以掌握當前死囚總數。
張美蘭案被視為越南史上最大宗貪瀆案,牽動銀行體系穩定與社會信任,儘管她如今免除死刑,但未來如何面對財務重建與民間求償,仍是一場曠日費時的政治與司法挑戰。

越南萬盛發控股集團創辦人張美蘭被指控貪汙、賄賂以及詐欺等罪刑。(資料照) 圖:翻攝自 @1989Trader X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