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3日電)鄭男被控在柬埔寨成立詐欺集團,不法所得近1億元,落網遭羈押,但鄭男以母親罹癌、女友懷孕、要扶養未成年子女等理由聲請撤銷,法官認為鄭男有逃亡、再犯之虞等駁回聲請。
鄭姓男子被控在柬埔寨經營博弈事業,並結識中國盤口成立詐欺集團,鄭男落網後遭收押,但他以坦承犯行、供出同案陳姓被告、母親有肺腺癌、有懷孕女友及未成年子女須扶養、遭扣押財產價值達新台幣3000萬元,足以擔保後續審判、執行等理由委請律師聲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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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鄭男律師表示被告去年多次出境至柬埔寨是為終結海外事業,目前在柬埔寨已無任何產業,無逃亡之虞;鄭男從未參與詐騙,且此案犯罪組織已查獲,無再詐取其他被害人財物可能,也無與大陸盤口聯絡可能,無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裁定內容指出,鄭男多次前往柬埔寨,並自述有與大陸盤口聯繫、前往柬埔寨處理「博弈事業」結算等,顯然具逃亡出境生活能力,有相當理由足以認定被告有逃亡之虞,且此案被害人數眾多、被害金額近1億元,面臨後續被害人求償等,都有可能使被告重操舊業。
裁定指出,被告雖自陳需照顧罹癌母親、懷孕女友及未成年子女,但被告自陳「媽媽肺腺癌3年了」,今年5月27日訊問時也自陳「我第一個小孩已經3歲了」等語,這樣的家庭狀況,在被告民國113年2月開始犯行「之前」就已存在,明知家人狀況,卻無視而犯案。
南投地方法院表示,受命法官訊問被告後,認涉犯此案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嫌疑重大,並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已詳予說明審酌依據,因此,所作出羈押強制處分並無違誤或不當,這件撤銷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抗告。(編輯:李淑華)11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