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上週第二階段罷免連署審查,公布24個罷免案將進入第三階罷免投票。國民黨立法院團今(2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民黨31案罷免連署中,不符合規定者多達15萬7226人,國民黨31位立委將會前往各自所屬選區內的地檢署,對不實的偽造、死亡連署個別提出告發。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許宇甄表示,中選會用似是而非的說法,聲稱重複連署並不違法,剔除就好。但國民黨31案罷免連署中,不符合規定者竟多達15萬7226人,不合格率高達13.78%,其中,第二階段連署人為第一階段提議人者高達9萬3782人。根據《選罷法》第81條第三項清楚規定,第一階段提議人不可當第二階段連署人,這是立法明文禁止的行為,不是剔除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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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質疑,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罷免案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重複連署高達92.33%、李彥秀罷免案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重複連署高達91.87%,簡單的說,如果沒有把一階的提議人放進二階的連署人,二階罷免連署根本不會成案,而平均每一個被罷免人都重複簽署超過3100人,難道這麼多的重複連署都沒有偽造、抄錄?

許宇甄表示,無論是第一階段提議或是第二階段連署,中選會都有正副本各保存一份,只要拿出來相互比對,就能知道其中是否有涉及抄錄、造假等偽造文書情形。再針對死亡連署部分,上個月向檢調告發罷免游顥立委連署,發現56件死亡連署,然而迄今檢調卻不動如山,沒有約談、沒有搜索,更沒有聲押;其次,在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江啟臣和丁學忠當中,總計有85件死亡連署,中選會有沒有移送偵辦?檢調機關還要繼續視若無睹嗎?

許宇甄表示,他們要嚴正告訴中選會,重複連署並不是沒有違法,且關係到罷免是否成案的標準,今天各選區的國民黨立委會個別到選區所屬地檢署,針對罷團偽造文書和死亡連署提出告發。

國民黨立委翁曉鈴質疑,根據《選罷法》第81條第三項規定:「同一罷免案之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提議人及連署人之人數應分別計算。」在罷團送出第二階段連署書中,公然將第一階段提議人灌水送件,換言之,罷團非常清楚無法在時限內完成第二階段連署,於是以作弊方式達成二階送件,先完成送件門檻份數,再讓中選會剔除重複連署部分,又多出10多天的時間補件,難道中選會都不知道嗎?

翁曉玲批評,第二階段連署剔除了第一階段提議人,很多罷免案根本無法成案,中選會竟然選擇放水讓其連署過關,這是為罷團開小路、走後門,助長了違法風氣,踐踏公平選制,中選會還是獨立機關嗎?中選會根本是民進黨團柯建銘的服務處、民進黨的附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