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法院播放偵訊「示範帶」爭議,曾加入反對憲訴法修正的律師錢建榮今(22)日在臉書發文,偵查中濫用偵查不公開,讓被告誤以為有屈不能伸,連卷證都不能見;審判中想再用偵查不公開護體掩飾濫權偵訊不成,乾脆凹個資、扯洩密。他進一步說,「當年我就認為公布偵訊辜大少的錄影音證明檢方意圖陷害阿扁剛好而已,只是法官身分不方便講」。
從法官卸任轉任律師的錢建榮,法官任內提出多項釋憲聲請,被外界視為人權法官。他轉任律師後,近日接的大案之一,就是擔任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的辯護律師。他今日在臉書發文說,偵查中濫用偵查不公開,讓被告誤以為有屈不能伸,連卷證都不能見;審判中想再用偵查不公開護體掩飾濫權偵訊不成,乾脆凹個資、扯洩密,劍指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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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建榮說,偵查中就先算了,偵查法制與實務運作長期向檢方傾斜的問題,再來檢討。起訴後的檢方不過是掌有公權力的當事人一方,被告防禦權的行使不能公開指控你違法濫權訊問?
錢建榮說,律師倫理框不住當事人(家屬)想訴諸正當程序,訴諸社會公評的心,就像偵查不公開也從來沒真的讓檢警在偵查中少一點公開或洩密。
錢建榮說,「我討厭某當事人、不屑某些政黨,但我更厭惡,更不能容忍檢察官治國。為甚麼都到審判了,還不能指控檢方,有憑有據的指控還必須「偽裝」?」
錢建榮說,至於國會殿堂有無干涉個案,反證立委擁有監委的權力有多恐怖?是另一個嚴肅議題,不在訟棍上述的感慨之列。
錢建榮說,「當年我就認為公布偵訊辜大少的錄影音證明檢方意圖陷害阿扁剛好而已,只是法官身分不方便講。訴訟程序外使用不等於訴訟目的外使用,我只站在人權與正當程序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