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女子羅佩雯等人以購買機票賺價差及移民投資為由,涉詐騙成衣大廠臺雅集團已故董事長沈裕雄,涉案金額超過新台幣50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起訴羅女等6人。

檢方調查,羅佩雯於民國97年至100年間曾經向多人佯稱可共同投資購買機票賺取價差,被依詐欺等罪判刑定讞,入監服刑,103年6月假釋出獄後,經營機票買賣業務。104年間,羅女因資金短缺,財務狀況陷入困境,決定重施故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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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羅女與友人楊國隆、沈裕雄透過前特助鄭淳駿合作,羅女佯稱自己熟悉操作海外客戶大額購買機票,可以合作投資賺取價差,有10名被害人陸續投入資金,總計投入新台幣5億2587萬餘元。羅女在被害人投資初期還回饋高額利息,挖東牆補西牆,後來透過鄭淳駿認識沈裕雄後,開始對沈裕雄下手。

檢方指出,羅女向沈裕雄訛稱可大額購買機票賺取高額價差獲利,騙取沈男投入資金,而鄭淳駿明知羅女是以「後金養前金」的方式補足資金缺口,為求謀取自身利益,仍利用擔任沈男特助取得的信任關係,並提供名下銀行帳戶讓羅女收受沈男款項,總計詐得48億8930萬餘元款項。

檢方表示,羅佩雯於111年間向沈裕雄誆稱能協助辦理英國、澳洲、墨西哥等「移民投資」,並自111年7月至112年2月4日,持續向沈裕雄詐取新台幣5450萬餘元及714萬餘美元。因沈裕雄於112年10月間過世,沈家人後續與羅女對帳不斷出現問題,且遲遲未收回投資款,才提出告訴。

檢方查出,羅女為了掩飾及隱匿犯罪所得,除了在100年間設立一家公司外,另將款項匯到前夫謝宗翰帳戶,讓謝男設立公司、開設餐廳,並在購置澳洲的海外不動產。羅女另以製作假借貸契約方式,將不法所得轉匯到哥哥羅文傑、嫂嫂詹依苓的帳戶中,用來作為開設餐廳、購屋及投資海外不動產等用途。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刑法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羅佩雯、鄭淳駿、楊國隆、謝宗翰、羅文傑、詹依苓等6人。檢察官在偵查期間聲押禁見羅佩雯、鄭淳駿、謝宗翰獲准,將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由法官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另外,檢方偵辦時查扣羅女豪華轎車、名牌首飾、包包等高價精品,在徵得羅女同意後,囑託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拍賣,士林分署分別在今年5月20日、6月10日舉行專場拍賣會,合計拍定130件,總拍定金額達2141萬元。(編輯:張銘坤)114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