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林杏兒今(13)天揭露,台北有民眾接到公文,要已放棄我國籍、入籍中國的姪子回台當兵,若沒服役恐依妨害兵役罪遭法辦或通緝,當事人甚至還是共青團,存在國安問題。對此,內政部則說明,在台原有戶籍的陸籍男子,依憲法仍負有服兵役義務,另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役男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的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林杏兒受訪時指出,該案當事人在中國出生,已27歲,滯台期間加起來甚至不到一個月,但因為父親是台灣人,出生時,曾報過戶口,但當事人已在2016年時主動放棄我國國籍,「等於是大陸人」。因此,民眾收到通知時覺得很納悶,當事人甚至加入共青團,照理來說,若是共產黨員就不該當兵,她也擔心,光是台北市就有9個類似案例,如果中共知道大可以放回來,「就不用滲透了,放他們進來兵營就好了。」

持續更新:《看不見的國家》今在全台上映 蔡英文感謝讓台灣被看見

但內政部指出,兵役屬於憲法所定基本的國民義務,任何人不得藉由更改戶籍方式規避。役齡男子儘管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原本應負的義務不會免除,包含兵役在內,役齡男子在學緩徵等原因消滅後,依法仍應接受徵兵機關的徵集及服役。

內政部呼籲,役男切勿試圖以喪失台灣地區身分、出境等方式規避兵役。內政部將協同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持續強化役籍資料比對與查處作業,確保兵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