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集團總經理蔡旺庭遭爆利用僑民身分未當兵,據熟悉移民業務人士透露,國內類似手法屢見不鮮,尤其富二代、權貴子弟要取得第三國護照並不難,以蔡家四兄弟為例,長時間居留中國,偶爾回來台灣,每年不超過183天,就符合緩徵規定,形同鑽法律漏洞。對此,內政部今(11)天下午回應,服兵役是我國憲法明文的國民義務,無論是否具有雙重國籍或僑民身分,年滿18歲至36歲之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的義務。任何不符合規定長期滯留國外之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依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3條,將「催告」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仍不返國者,則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依兵役法相關規定,我國役男皆已建立役籍資料管理制度,並針對具有僑民身分之役男持續專案列管,並依據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清查是否有回國後屆滿1年或曾有2年每年累積居住逾183日的情形,於居住期間屆滿、喪失僑民身分或自願提前接受徵處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精選報導:馬英九將出席「海峽論壇」 陸委會:不當且有失立場

內政部強調,未來將會同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持續辦理類似未役役男之清查作業,特別是具有中國身分而喪失我國戶籍的役男,仍須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完成兵役義務。任何不符合規定長期滯留國外之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依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3條,將「催告」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仍不返國者,則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請國人勿存僥倖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