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0)日召開院會,審查國軍薪資待遇及退撫福利,在上午已三讀修正《軍人待遇條例》三讀,明年國軍加薪3萬。下午繼續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三讀後恢復上校以上退役者之子女教育補助費。

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鑑於軍人肩負保家衛國之天職,在役期間需投入各種戰備演訓及救災等危險重任,應充分 考量軍人服役特性,從優給予相關補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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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版本認為,上校人員退休年紀常介於40至55歲之間,等於屆退期間有高機率其子女正就讀高中及大學經濟負擔較沉重階段,政府自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起,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 金及生活補助費者之子女教育補助排除上校階以上,改發中校階以下退伍軍人,導致上校退伍軍人相對權益剝奪感。

國民黨團版本續指,晉升上校階,是志願長時間投入軍旅並熱愛國軍之人員,政府應肯定並盡其所能保障退伍後之各項福利與生活。故恢復從上校階以上退役軍官之子女教育補助費,有助於鼓勵優質人力長留久用,也展現國軍惜才之立場。

最後,立法院院會今在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多數優勢下,三讀通過藍營再修正動議版本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之人員,其子女教育補助費,由輔導會會同教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