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升溫!不少人家還有過期的快篩,針對此事,前台大感染科醫師林氏璧在個人臉書專頁「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指出,他用了放家裡至少過期1年以上的3款快篩,結果顯示若顯示陽性仍具參考價值,惟陰性結果別全信。林氏璧強調,高風險族群應把握症狀發生48小時內快篩並就醫,確保及早接受抗病毒治療,預防重症。

林氏璧提到,日前自己出現喉嚨刺痛等輕微症狀,雖未嚴重至刀割感,但因考量自身為重症高風險族群,立刻使用家中現有快篩檢測。當時採用的三款試劑皆已過期超過一年,結果均為陰性。他仍選擇自我隔離、佩戴口罩,並避免與80歲母親接觸,直至症狀好轉後未再進行進一步醫療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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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不少人疑慮「過期快篩是否還能使用」,林氏璧表示,「別急著丟,我還是會用」,但也提醒民眾若呈陽性仍可作為參考,陰性結果則不應完全信賴。他說明,現行快篩主要偵測的是新冠病毒的核殼蛋白(N蛋白),該處並非病毒常變異的部位,即使目前台灣流行的是Omicron亞型分支NB.1.8.1,仍不影響快篩判讀能力。

他並指出,快篩結果的有效性也仰賴C線是否清楚顯示。若控制線未出現,則代表試劑品質可能不佳,檢測結果即不具參考價值。

雖然我國法規對於快篩效期採取較嚴格標準,多數產品在生產後1.5至2年即視為過期,林氏璧補充,美國等其他國家已陸續將快篩效期延長至2至3年,顯示其實際效用可能仍有保障。不過,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曾表示,官方立場仍不建議使用已過期的快篩試劑。

林氏璧也再次提醒,若屬高風險族群,包括65歲以上長者、慢性病患、免疫功能低下者等,在發病2日內快篩並就醫極為關鍵。他指出,「請搶48小時黃金期拿藥」,能夠及早取得抗病毒藥物,大幅降低重症風險。

此外,他也補充,近期除新冠病毒外,流感仍處於流行期,兩者皆須在症狀初期盡早服藥才能發揮最佳療效。林氏璧預告,下一篇將進一步說明各類抗病毒藥物的使用條件與注意事項,協助民眾更清楚掌握疫情期間的正確應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