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競選期間提出,要在前總統蔡英文 12萬戶社會住宅基礎上加蓋 13萬戶社宅,讓社宅總數達到 25萬戶。不過,內政部去年八月提出 2,000億蓋社宅的計畫,還卡在行政院沒核定。反倒是 3,000億的租屋補貼早就核定。對此,民團今(6)日批賴政府短視,興建社宅要花太久的時間,卻選擇放「煙火式」的租金補貼政策。

對於居住正義政策,賴清德提出加蓋 13萬戶社宅,讓社宅總數達 25萬戶。不過,OURs 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等民團等組成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今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內政部於去年八月提出「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4—121年)」,送交行政院審議。其中,「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都已分別核定,但興建社宅一再被打槍,仍未核定。首當其衝就是原訂今年 1.5萬戶的社宅發包規劃只能暫緩。不客氣地說,這樣下去,25萬戶政見承諾勢必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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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行政院為何遲不核定呢?一言以蔽之,就是內政部所提的八年 2,046億「財務需求」方案,認為花太多錢。揆諸各國經驗,社會住宅基於照顧弱勢與可負擔租金的政策目標,本就不可能透過租金回償興建營運成本,需要政府持續性的經費補貼。我國財政、主計部門總掛嘴邊的「財務自償」,根本不可能。但相較對「直接興辦社宅」經費需求有諸多意見,行政院對八年將累計支出 3,002.2億的「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卻不擔心財政負擔、予以通過。

呂秉怡表示,從財務角度比較,社宅要先投資建物,若妥善管理使用年限可達五十年以上,期間租金收入可回收部分成本,其餘透過補貼;反觀「租金補貼」、「包租代管」 則屬連續性現金補貼,隨著時間推進,補貼金額也水漲船高,以五十年來看,累積支出將大於社宅補貼,且什麼都沒留下。兩者在財務性質上皆屬「非自償」支出,為何前者被卡關、後者卻沒有問題。

另外,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規定,稅課收入扣除由中央統籌分配予地方之餘額,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之分配。但直到「房地合一稅」上路八年(113年)後才首次分配給住宅部門,於迄今累計收取 2,795億的稅款中,住宅基金只獲分配 89億,僅佔 3.2%。

本次計畫內政部希望爭取將撥補比例提升至 30%,以補足興辦所需資金,也遭行政院否決。一方面要求興建社宅進度須達標,另方面卻連法定財源都不給予合理分配,內政部再有心,也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另外,就土地取得部份,他們也表示,在113年~121年的社宅計畫中,「價購整體開發地區用地」預計將花費 801.3億元,佔總支出近四成。問題是,為何要用價購?他們主張,行政院應出面協調,讓六都採「長期廉租」方式提供土地,降低內政部購地經費壓力,目前國營事業與軍方土地已採此模式,為何不能比照辦理?甚至,行政院應督促並支持內政部修法,將社宅用地納入整體開發地區應取得的公共(社福)設施,制度性的解決社宅用地取得財務問題。

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他們支持內政部提出的計畫,呼籲政院趕快核定。租金補貼花了 3,000億元,但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卻只花 2,000億元。政府短視,社會住宅政策興建要花太久的時間,選擇放「煙火式」的租金補貼政策;政府如果不想做,可以找一百個理由,想做的關鍵只是決心而已。

民進黨的內政委員會召委張宏陸說,「我們都很急,但賴總統比我們更急」。對於加速興建社宅,內政委員會都非常緊盯。他說明,行政院還沒核定內政部計畫,有兩個原因。第一、預算問題要重新調挪,另外,購地這個不合理規定,內政部要修改辦法,強制土地重劃等要強制納入社會住宅比例,對於設定長照機構也可多給予容積率,並規定捷運共構宅也要有一定比例的社會住宅。

國民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牛煦庭也支持修法,未來土地區段徵收、重劃,應該規定一定比例作為社會住宅。中央與地方也可以共同合作或開發。另外,土地合一稅收這麼多,也應該多用些在社會住宅上。

民眾黨籍立委黃珊珊表示,柯文哲政府比中央還早,在 2014 年就開始興建社宅,到現在也是一萬戶、兩萬戶左右。她相信,除了台北市財源比較夠外,其他地方政府可能沒有能力蓋社宅。蔡英文就職只花了 9個月就核定社會住宅興建計畫,賴清德已上任一年多,還沒辦法核定。就是錢不夠,若都跑去買地,當然就錢不夠。但如果是法律問題,當然就應該修法,將社宅列為必要設施。

黃珊珊也說,統籌分配稅款修法後,地方也不知道會分配到多少。計畫不核定,社宅興建就會停擺。對於中央把房地合一稅 97%都拿去做長照,社宅只有 3%,她認為,長照將來不能只是用稅不斷填補,應該發展長照保險,用人民的錢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