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食安事件頻傳,因此,食藥署昨日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該準則除了把外送納管外,同時明訂攤販不能碰完錢再處理食物,將重罰,引發業者反彈。對此,衛福部部長邱泰源今(5)日回應,目前以「輔導」為優先,是否會執行專案稽查,邱泰源說,現在還在研議中。
食藥署公布「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藥署說,適用對象由製造業擴大為所有食品業者,此次修正增訂外送平台業提供食品外送服務,外送員及外送食品過程,應遵循之衛生管理規定。而在許多攤商常見的找完錢又繼續處理食物的現象,此次修正內容也規定,從業人員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有污染之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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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表示,發布修正同時即起上路,若發現有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不過該規定引發不少小吃攤販反彈,邱泰源今日回應,規定主要目的是希望所有人一起努力把食品衛生做好,目前會以「輔導」為主,至於專案稽查還在研議中,會先以輔導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