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酷暑高溫,法國《勞動法》自7月1日起將正式納入多項針對雇主在高溫下的具體應對措施和預防要求,如適時調整工時、暫停重體力勞動,以保障在高溫天氣中工作的勞動者身心健康和安全。
根據5月18日公佈並刊登於《官方公報》的一項政令,夏季日益高溫,政府正加緊調整勞動法規,以便更好的保護戶外及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5月27日政府發布新法令,旨在加強雇主在熱風險預防方面的義務,標誌著法國在應對氣候變遷帶來的工作安全挑戰方面邁出關鍵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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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7月1日起,通過《勞動法》賦予雇主保障員工健康和安全的總體義務,並輔以一系列具體的建議和措施,來應對夏季高溫對勞工的影響。自此,高溫防護不再僅靠「建議」,而是成為「義務」,目的在減少酷暑對員工健康造成的影響,在極端情況下,員工也可以行使撤離權來保護自身安全。
法國勞動部指出,雇主今後在識別出與「極端高溫事件相關的員工健康與安全風險」時,必須採取包括調整工作時間安排、在高溫時段暫停繁重體力勞動、優化員工休息時間等在內的具體措施,以降低員工因熱浪而產生的職業風險。
根據《勞動法》,雇主有責任評估工作場所的熱風險「採取必要措施,一旦評估出風險,就必須採取預防措施,以限制員工暴露在危險條件下,雇主必須採取行動確保員工的安全並保護其身體和心理健康」,這包括在高溫天氣下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
儘管法國法律未規定一個具體的「最高工作溫度」,但國家研究與安全研究所(INRS)建議:對於體力勞動或戶外工作,溫度超過 28°C 時存在風險。對於靜態辦公工作,溫度超過 30°C 時存在風險。當溫度達到或超過 33°C 時,可能出現「嚴重危險」。

7月1日生效的最新法令對雇主在高溫天氣下的具體義務有更明確的規定。
雇主必須向員工提供免費、新鮮的飲用水。如果工作條件導致員工需要頻繁飲水,則應提供非酒精飲料,且應不斷補充。對於戶外工作者,特別是建築工人,法律規定提供每天每人至少3公升的飲用水。
雇主也必須確保工作場所的空氣持續更新和通風,以避免溫度過度升高。雖然不強制安裝冷氣,但應提供風扇或霧化器等降溫設備。
雇主要調整組織形式,如調整工作時間,例如讓員工提早開始和結束工作,以避開一天中最熱的時段,尤其對於戶外工作者。避開最炎熱的時段,增加休息次數或延長休息時間,減少體力勞動的強度等休息應在陰涼處或有冷氣的空間進行。對於允許遠程辦公的工作,雇主應鼓勵員工在家工作。
雇主還必須確保工作環境具備防暑降溫設施。例如:為戶外工作者提供遮陰處和降溫設施,如加裝遮光板、過濾設備、加強通風,必要時可引入噴霧降溫裝置。
雇主也應提供合適的防護措施和設備,例如輕便、透氣或降溫工作服、防曬帽、太陽眼鏡等,並確保個人防護裝備與高溫兼容。針對弱勢員工,雇主應特別關注孕婦、患有慢性疾病或殘疾員工。
對於建築和公共工程部門,由於員工通常在戶外工作,雇主除必須為每位工人每天提供至少3公升冷飲水,還需要提供更多工程現場的特定保護措施,例如遮蔭區、冷氣休息場所,並確保佩戴的個人防護裝備如高能見度服裝、安全帽能與高溫兼容。
法國政府實施分為四個警戒級別「高溫預警計劃」,從每年 6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啟動一級季節性監測的警戒地圖。在三級高溫警報和四級最高警戒期間,雇主必須每日評估員工的風險,考慮溫度變化、工作性質、員工年齡和健康狀況,並相應調整工作安排,如允許遠程工作、調整工作時間或在必要時暫停工作。

在極端高溫情況下,如果雇主評估認為已採取的措施不足以應對氣候條件,或者氣象局發布紅色警戒,雇主可以決定暫停工作,特別是對於體力消耗大的工作。在某些情況下,員工甚至可以根據「惡劣天氣」條款獲得部分失業福利,特別是在建築行業。
法律沒有明確的最高工作溫度,但《勞動法》規定,如果員工有合理理由認為其工作狀況對其健康或生命構成嚴重和迫在眉睫的危險,他們有權行使「警示權」和「撤離權」,也就是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行使此權利期間,員工必須立即通知雇主,且雇主不能對其行使撤離權的員工進行懲罰或扣減工資。
雖然通過法律和政府計劃,為在高溫天氣中工作的勞動者提供了多方面的保護措施,然而,實際執行中仍存在挑戰。例如,2022 年 7 月,50 歲的建築工人阿澤維多(David Azevedo) 在克萊蒙費朗的一處建築工地工作時,因高溫中暑而不幸去世。調查發現,儘管存在安全措施,但在他暈倒後未能及時獲得醫療救助。這一事件引發了對工作場所高溫安全措施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為強化執法,法國勞動監察部門也獲得了更多執法權限。若發現企業未明確列出應對高溫風險的措施清單,勞動監察員可依法發出整改通知,要求雇主限期補全相關措施。加強實際執行和監督,以確保所有勞動者在極端氣候條件下的健康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勞動部長沃特蘭表示,透過進一步明確雇主的法律責任,並賦予勞動監察系統更強的干預工具,政府可確實加強高溫天氣下的勞動保護,尤其是對於最容易受影響的勞動者。

在極端高溫情況下,如果雇主評估認為已採取的措施不足以應對氣候條件,或者氣象局發布紅色警戒,雇主可以決定暫停工作,特別是對於體力消耗大的工作。 圖:翻攝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