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私房案會員、被尊稱為「陳老師」陳姓男子,利用在補習班、代課擔任教職期間,將未滿14歲少女、女童帶回家洗澡、帶出遊在民宿、住處內等處,以手機、裝有針孔的寶特瓶、芳香劑瓶偷拍孩童、女師洗澡、裸體等影片回傳「創意私房論壇」,時間長達9年,逾30個女童、女老師受害。台中地院今(29)日上午審理終結宣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陳男有期徒刑12年。
被收押在看守所的陳男,今被押解出庭聽宣判,著黑衣、平頭、戴口罩聽完宣判後,請求法官讓他交保出去,稱他已坦承全部犯行、與3名被害人和解,外面有年邁患病母親、年幼稚子尚待扶養,希望交保後能照顧家裡、籌款償還被害人。法官表示候核辦,將陳男還押台中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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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陳男(40歲)於2015年間起,在台北多家補習班和某國小代課,利用擔任補習班教師及國小代課教師期間可接觸多名女同事、學生、家長機會,取得信任後,對未滿14歲,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未成熟少女和女童,以監督的權勢撫摸多名少女胸部、以手機錄影;以體驗豐胸產品為由,請多名少女、女童於補習班茶水間、教室裡試用時偷拍裸露胸部、身體隱私部位的猥褻影片。
陳男擔任代課老師時,帶著小六女生到宜蘭遊玩2天1夜、畢業到汐止爬山的機會,在宜蘭民宿、陳男汐止住處等浴室內,以裝設芳香劑、保特瓶密錄器偷拍方式,偷拍女童們入浴洗澡時全裸的猥褻影片。另又利用在補習班、學校上課機會,偷拍女老師、女同事如廁畫面。
陳男蒐集大量的偷拍猥褻影片後,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帳號、群組,傳送至綽號「老馬」之成年男子所經營「創意私房論壇」,該論壇專門散布未成年少女猥褻影片,經查陳男為創意私房網站會員。
台中地檢署於去年7月16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偵查中心、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執行搜索,在陳男汐止住處及該國小辦公室內扣得筆電、手機、硬碟、USB隨身碟、記憶卡、寶特瓶密錄器、USB隨身型密錄器、芳香劑造型密錄器等物品,始查悉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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