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泰山企業詹姓前董事長涉嫌炒作泰山股價,另於處分轉投資全家便利商店股權、買畫部分涉違證交法北檢昨天約談詹男等人到案,今天凌晨諭令詹男新台幣80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詹男與台開公司邱姓女董事長等人於民國111年11月至12月間,涉嫌使用台開公司私募款項新台幣1億餘元,以連續高價買入的手法炒作泰山公司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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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另接獲告發,詹男等人於111年12月間以鉅額逐筆交易方式,透過投資顧問公司仲介出售轉投資全家便利商店股權,違反泰山公司內控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違規情節重大,已遭證交所裁罰200萬元,此部分涉嫌違反證交法的非常規交易罪。

另方面,詹男等人涉嫌於111年12月間向另一間仲介公司購買2幅名畫,金額共計約7000萬餘元,也被證交所認定違反泰山公司內控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違規情節重大,處以違約金,此部分涉嫌違反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1路搜索詹男、邱女等人住居所,並通知詹男等7名被告到案。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凌晨諭令詹男800萬元交保、邱女1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監控,陳姓、黃姓被告分別以100萬元、5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編輯:方沛清)11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