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歲男童遭保母虐殺致死,兒童保護成為社會關鍵議題。對於民眾希望將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且不得假釋,對於凌虐未滿十六歲之人同樣加重處罰的提案,法務部日前回應不予採納。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今(19)日改口稱,虐童或虐殺都是天理難容、零容忍,更周延的法律保護仍在研議中。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就「民眾反應收到罷免連署簡訊,顯非商業廣告目的利用,質疑個資洩漏而侵害人民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
針對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增加虐童者刑責,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且不得假釋,法務部不予採納,卻遭社會批評。對此,鄭銘謙表示,對兒童保護是不遺餘力,如果是虐童甚至虐殺是人神共憤、天理難容,這是要零容忍。這部分法律是否要更周延的保護,目前正在研議中。
媒體問及,各界提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法務部是否持反對態度?鄭銘謙解釋,這部分有提修正草案在審查。在被追問,殺一個人判9年就可以出來,是否變成實質廢死?他指出,正在研議修正中。
媒體追問,有立委提出國安法修正,增訂「參與組織罪」。鄭銘謙強調,在國安法第2條有參與組織部分,只是單純參與組織,目前並不構成國安法犯罪。他認為,樂見必要性,因為細節在法律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