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台灣藝人在中國發展期間,配合當局宣傳統一言論,甚至於特定時機轉發軍演相關訊息,引發外界質疑是否已涉及政治操作。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14)日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節目《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專訪時表示,政府尊重藝人赴海外發展的自由,但若其行為涉及配合中國黨政軍從事統戰,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一啟動行政查核,結果若認定違法,將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鍰,

邱垂正指出,政府對於藝人赴世界各地發展一向持開放態度,也尊重他們赴中國大陸工作。但中國往往透過媒體或當局施壓,要求在當地發展的台灣藝人於特定時刻進行政治表態,例如中國軍演、過年過節、台灣雙十國慶或總統就職演說期間,就曾出現多名藝人集體轉貼與中國官方立場一致的圖卡內容。

邱垂正表示,藝人擁有的知名度與影響力,來自台灣社會的支持與培育,若因此反過來協助中國威脅台灣、消滅中華民國、矮化台灣,或配合軍演恫嚇台灣,這樣的行為極不適當,儘管政府尊重言論自由,但若涉及與中國黨政軍合作,將依法查處。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一,台灣人民未經許可,不得與中國大陸黨政軍機構進行任何形式合作。邱垂正強調,若藝人於特定時刻轉發相關訊息,將視為具合作性質;陸委會將與文化部組成行政查核小組,釐清是否為個人行為或經紀公司操作,並依法辦理。

邱垂正補充,查核結果若認定違法,將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鍰,但更重要的是行政提醒與宣導,讓相關藝人了解法律規定,避免觸法風險。他也提及,中國可能引誘藝人申辦中國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一旦申請將喪失台灣國籍,台灣採單一戶籍制,需格外注意。

邱垂正表示,對於特定配合中國對台操作的藝人,行政程序會依規定進行,若調查屬實將依法開罰。他指出,目前包括藝人歐陽娜娜等人已列為重要的行政查核對象,後續也將持續就具體事證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