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9日電)香港籍黃姓女子2年多前在台中一處醫院產下死胎,胎兒遺體冰存逾2年未處理,被檢方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台中地院審理考量她與禮儀公司達成調解,判她4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香港籍26歲黃姓女子於民國111年11月6日,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產下1具死胎,胎兒約21週、重345克,已具備人類身體型態。
黃女原先與禮儀公司約定,先將胎兒遺體寄放往生室冰櫃,將於同年12月10日結清費用領回遺體辦理後事,但黃女事後卻失聯,也未辦理出院。案經檢方通緝將她逮捕到案,偵辦後依遺棄屍體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黃女為香港來台就讀學生,案發時因生產後精神、身體狀態均虛弱不堪,又在異鄉面對子女突如其來死亡,因資力及環境等因素未能尋求協助辦理後事,一時失慮而犯案。
法官審酌,黃女犯後深具悔意,認為她犯罪情狀顯可憫恕,且已與禮儀公司成立調解並履行完畢。台中地院日前依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雅淨)11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