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罷免連署造假案,上個月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黃呂前天提出抗告,但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對此,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今(7日)痛斥,「政治立場」都可以是羈押理由,這不是「綠色恐怖」什麼才是?

就涉入連署造假案,檢方搜索約談後聲押後,法官原裁定無保請回、當庭釋放,但檢方提出抗告並成功,台北地院4月25日傳喚黃呂開羈黃呂錦茹後,再裁定羈押禁見,黃呂5月5日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則以,黃呂錦茹「被告與本案其餘共犯間,關於政治立場及本案犯行部分,均有利害關係,且曾指示他人製作文件傳送予共犯,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為由,將抗告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楊智伃不滿稱,黃呂錦茹一開始的無保請回,卻突然急轉彎被聲押、羈押禁見,而律師團這週依法抗告,法院今天的駁回處分內容令人傻眼,根本就是政治辦案不演了!把「政治立場」寫在駁回處分中真的是前所未聞,「政治立場」都可以是羈押理由,不是「綠色恐怖」什麼才是?

楊智伃也質疑,在所有法院檢察官所提供的資料中,完全看不見任何滅證證據,只因為黃呂錦茹會使用通訊軟體,有可能「未來」會通過通訊軟體去串供,就成為羈押理由之一,請問法官是時空旅人嗎?是先把還沒做的事情先塞進黃呂的嘴裡嗎?若這種瞎到爆的理由成立,那所有犯罪都應該要羈押,因為所有人都可以使用通訊軟體,所有人都「有可能」串供,是這樣嗎?

楊智伃抨擊,司法體系已經被民進黨玩弄至此,只因政治立場與臆測犯罪就可以將人羈押,打著民主的旗號,行極權之實、操弄司法,壓制異己,這不是「綠共」,什麼是「綠共」?總統賴清德把法院變成清算反對者的工具,賴清德更不需要坦克車,只要一張寫著「政治立場」的裁定就可以把人關進民主的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