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5日電)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開車未減速,撞死李姓排班計程車司機後逃逸,今天遭起訴,因邱軍仍羈押,法院下午召開移審羈押庭後裁定20萬元交保。邱軍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基隆地方法院下午2時30分召開移審羈押庭後,裁定邱軍新台幣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邱軍父親辦理手續後,邱軍約下午5時10分戴口罩和頭戴鴨舌帽,在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面對媒體詢問,死者家屬指責事發後不聞不問沒有道歉,為何肇事逃逸,不知撞到人嗎。邱軍不發一語快步上車後離去。

邱母表示,邱軍會為所做的事負責,對死者真的很抱歉,邱軍一定會面對社會大眾的譴責,近期也會去找死者家屬道歉,真的很對不起,請社會大眾給邱軍一個機會。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邱軍去年12月27日凌晨0時至同日凌晨4時間,在基隆市某餐酒館內飲用大量生啤酒及數杯小米酒後,於同日凌晨4時5分,開車欲前往基隆市友人住處。

邱軍開車往市區方向行駛,凌晨4時16分行經信一路時,未注意行車方向正前方車道上站有李姓男子、陳姓男子,未減速逕自駕車將李男和陳男撞倒在地。肇事後,邱軍開車往前行稍向路邊停靠,並未下車查看,持續開車至路口停等紅燈。

目睹車禍經過的許姓民眾旋即徒步上前攔阻,趁邱軍停等紅燈時,在副駕駛座側拍打車輛大喊「你撞到人了」等語,邱軍基於肇事逃逸犯意,未報警、呼叫救護車處理,或留在現場採取必要的救護措施,逕自駕車闖紅燈駛離現場。

2名傷者經送醫急救,陳男受有右側肩膀擦挫傷、右側小腿擦挫傷等傷勢;李男則經緊急手術後住院救治,延至今年1月3日,因急救無效宣告死亡。

檢方指出,邱軍所為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嫌、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嫌,對邱軍提起公訴。(編輯:李錫璋)11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