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北檢偵辦罷免提議書偽造案,4月18日聲押禁見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北院裁定駁回。高院發回更裁,北院4月25日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黃呂錦茹的律師今天遞狀提起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綠委不實罷免提議書案,4月17日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檢察官認定黃呂錦茹、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人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北院裁定初文卿、姚富文羈押禁見,黃呂錦茹、曾繁川則犯嫌不足,裁定駁回,2人當庭釋放。北檢對黃呂錦茹部分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根據相關事證,黃呂錦茹對此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黃呂錦茹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餘地,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綜合檢察官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判斷的基礎已有所不同,因認黃呂錦茹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裁定黃呂錦茹自4月25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編輯:蕭博文)11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