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嫌虐死1歲男童「剴剴」,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29日開庭傳喚專家證人,上午傳法喚醫研究所病理組長許倬憲,下午傳喚台大兒童醫院兒童胸腔加護科主任呂立醫師。呂立表示,鑑定結果42處傷勢,非常確定是虐待,且是非常嚴重的虐待。證言重現「剴剴」受虐,有旁聽民眾聽了落淚。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民國112年8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剴剴」,2女涉於同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2女。
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陸續開庭,傳喚許倬憲、呂立和醫師丘彥南到庭作證,由3人分別解說鑑定結果,再接受檢辯詰問及法官、國民法官詢問。許倬憲作證說明,死亡方式為他殺,遭他人傷害致死;死因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休克,外傷、瘀傷遭罰站及毆打等。
呂立提到,他之前看過最嚴重的受虐孩子「昊昊」過世時骨頭整個穿出來外面,而本件死者,身體、精神遭虐待,有些還沒留下傷勢,在其生命的最後3個月一定非常痛苦。他與名專家組成團隊鑑定本件死者傷勢,根據死者的病歷、解剖報告、生活照等證據,歸類出死者身上至少有42處傷勢,非常確定是虐待,而且是非常嚴重的虐待。
呂立在庭上提出多張「剴剴」受虐照片時情緒崩潰並流淚,審判長一度建議休庭。呂立感嘆:「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他的手腳被綁住,有沒有想過小朋友被綁住,如何上廁所?」並指出,國際對於兒少虐待分為身體虐待、性虐待、精神虐待、疏忽或不當照顧4類,瘀傷是最常見的虐待傷害。
呂立續指,故意施加外力的瘀傷,通常發生在面頰、腹部、腰側面、屁股、大腿等處。「剴剴」的傷是過世前1個月密集造成,他的傷勢遍及全身,兩側頭部、額部有大片瘀傷,至於「剴剴」右臉頰的瘀傷,則可能是綑綁因素造成。「剴剴」的指甲雖未被拔掉,但指甲蓋、指甲溝受有傷勢,他肚子右下腹部的瘀傷必須用力掐、捏才會造成
呂立還證稱,「剴剴」的生殖器有深度撕裂傷的新、舊傷勢,導致其陰囊皺褶變少,高度懷疑遭到性虐待,他替「剴剴」覺得痛。「剴剴」的下門牙有3顆斷裂、1顆脫落,並非死前所造成,「剴剴」上下牙齒間沒有對磨的痕跡,推論應沒有磨牙現象,如果有孩子磨牙會磨到牙齒脫落「可以去發表醫學論文了」。

台北市惡質保母姊妹劉彩萱和劉若琳,涉嫌虐死1歲男童剴剴,台北地方法院從22日起密集審理剴剴案,預定下月13日宣判。 圖:翻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