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8日電)34歲林男被控去年10月間吸毒後,駕車至嘉義縣新港鄉追撞行人,又踩油門輾壓倒地行人成重傷後逃逸;林男到案坦承毒駕,嘉檢偵結並考量惡性重大,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雲林縣林姓男子於去年10月6日凌晨3時26分前,在不詳地點施用毒品K他命後,自雲林斗六市友人住處,駕駛自用小客車沿斗六市區道路及台78線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途中接連闖紅燈、逆向、左右偏行、擦撞分隔島及電桿、撞擊平交道護欄等危險駕駛行為。
嘉檢表示,林男於同日清晨5時7分許,途經嘉義縣新港鄉新中路時,疾駛追撞同向的行人陳姓男子,造成陳男彈飛,撞擊自小客車擋風玻璃後滾落地面;林男停車並搖下車窗查看,路人告知撞到人,不料林男重踩油門加速前行,直接衝撞、輾壓倒臥在車前的陳男後,逃離現場。
嘉檢指出,重傷陳男就醫後,所幸撿回一命;林男於肇事後,駕車返回雲林住處,並委由友人接應至他處躲藏,且指示他人協助將肇事車輛送修。警方據報調閱監視器,並傳喚林男到案說明,林男坦承毒駕,肇事後返回住處。
嘉檢偵結,審酌林男施用毒品後,竟駕車上路,且多次闖紅燈、逆向行車及撞擊路邊設施等危險駕駛,漠視往來用路人安全,後續還追撞行人並踩油門輾壓行人成重傷逃逸,其行為惡性重大,事後又無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除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外,並建請量處適當刑責。(編輯:吳素柔)11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