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罷免民進黨台北市立委「雙吳」不實連署案,原先一度獲無保請回,今(25日)二度召開羈押庭後,北院裁定羈押禁見、且禁止接見通信。黃呂錦茹稍早已被戴上手銬,由法警押解搭上囚車前往看守所。
北院表示,綜合檢察官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判斷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
北院說,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錦茹自即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北地院今再重開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羈押庭,並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圖為黃呂錦茹被法警送上囚車,押往台北看守所。 圖:張良一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