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要求移民署清查陸籍配偶及陸生子女放棄戶籍證明,移民署發函陸籍配偶及陸生子女,要求3個月內繳交經海基會驗證的喪失原籍公證書,否則將撤銷其居住證。國民黨團今(10日)召開記者會,抨擊賴政府不要為了遂行政治鬥爭,不惜拿陸配、新二代來祭旗,以程序霸凌特定族群,「難道民進黨在清洗人口嗎?」。國民黨團也呼籲,賴政府應先全面暫緩清查工作,檢討相關措施,並依法行政,擬定通案處理原則。

國民黨副書記長許宇甄指出,移民署通知書發出之後,搞得全台陸配人心惶惶,許多立委辦公室都接到陳情,陳情人均表示,他們已在台灣生活超過20多年,當年沒有要求他們繳交證明,且早已領有身分證、成為中華民國國民,有的親人早已過世、有的房子被拆、甚至連戶籍地都不存在了,現在政府一句「依法補件」,就要他們設法回去辦證。

許宇甄表示,陳情人共同面對的難題是,她們早已除籍數十年,要用無戶籍身分回到中國申請原籍證明,事實上非常困難;經詢問移民署之後,移民署提出三個方式,一、請海基會提供驗證複本。二、自己回中國申請。三、請中國親友代替申請。但這三個解決方式事實上均不可行,而移民署這項清查追溯至民國93年以前,估計受影響人數達1萬5000人,若無法以這三種方式提出「喪失原籍證明」,陸委會、移民署、海基會要以個案方式協助。

許宇甄質疑,這一萬多件都要以個案協助,是不是因為兩岸早已交流,陸委會、海基會現在是吃飽太閒,沒事找事做,故意刁難陸配,同時還能創造一萬多個工作業績?光聽到陸委會要用個案處理就知道行不通,務實的作法是分類後以通案方式處理。

許宇甄表示,從行政處分的法律時效性來討論,政府當年未能落實相關規定,如今突然要求陸籍配偶補件,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規定,公法上請求權有「5年消滅」的時效限制,此時的做法恐有違時效,法制機關應該出面釐清。

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連非常「深綠」的社群都有網友憂心,因為父親在中國經商,其弟出生在上海,但從未辦過中國戶籍,居然也收到移民署通知,須提供放棄戶籍證明。

陳玉珍質疑,移民署要求提出「你沒有的東西」,就如同面對法律要求「自證無罪」般的荒謬。換句話說,民進黨政府不僅僅只針對陸配,只要在中國出生的新二代,都懷疑是對國家不忠誠,那會不會有一天民進黨政府會要求你拿出民進黨黨證,否則就是對國家不忠誠呢?現在連20、30年前嫁到台灣的陸配,依據當時法律取得定居、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拿著中華民國身分證、護照,現在都可以要求必須證明無中國戶籍,否則將剝奪中華民國國民身分,難道民進黨在清洗人口嗎?

黨團副書記長翁曉玲表示,陸委會稱會用最柔軟的心,來處理陸配除戶證明事情,但事實是如此嗎?移民署近20年來,從未要求陸配必須提供中國除戶證明,20年後突然要求陸配提供相關文件證明,根本就違反政府誠信原則,侵害人民信賴利益,更違反法律安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