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運彩公會理事長何昱奇今(25)日發表致行政院長及全體立法委員及相關主管機關首長的公開信,鄭重呼籲政府正視並盡速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的關鍵問題。此條例施行迄今15年,其中「獎金支出率」從未調整,早已嚴重影響台灣運動彩券的市場競爭力,進而不利於體育產業的健全發展。
何昱奇說,《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設定的獎金支出率上限遠低於國際標準。按照條例規定,運動彩券每賣出100元最多僅能撥出約78元作為獎金返還,換言之獎金支出率僅七成多。這與國際上常見的80%至90%水準相去甚遠。我國運彩原意在於以合法管道吸納民間投注、挹注體育發展,如今因獎金率偏低無法有效吸引玩家,既無法壓制地下博弈,也難以透過擴大彩券規模來壯大體育產業,實在背離了立法促進體育的初衷。
其次,在體育行政體系方面,政府即將把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獨立的「運動部」。新的運動部組織編制員額將由目前體育署的約110人大幅增加至約400人,表示未來政府在體育行政管理與推廣方面的人力、組織規模擴增近四倍,整體行政和推廣成本將大幅成長。我們理解強化體育行政體系的重要性,但也要看到龐大的行政支出勢必帶來財政壓力。如果沒有健全的資金來源與市場機制配套,僅憑擴編行政組織,將很難有效推動全民運動與運動產業發展。
再從資源投入來看,目前體育經費規模仍顯不足。儘管政府體育預算近年提升至約73億元,再加上運動彩券每年挹注的約77億元,兩者合計經費約150億元左右。然而,專家估計我國體育及運動產業要有長足發展,每年所需投入資源可能高達400至500億元。也就是說,即便算上運動彩券帶來的收入,現有經費離實際所需仍相差數百億元之譜,遠遠無法支撐我國運動產業的理想發展目標。
何昱奇說,懇請政府高度重視相關法令的調整,以及行政體制的改革配套。我們強烈建議儘速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中有關獎金支出率等限制過嚴的規定,賦予運彩機制更大的靈活性和市場導向調整空間,以提升合法運彩的競爭力。
同時,在運動部組織擴編的過程中,應檢討行政資源的有效運用,確保新增的人力物力真正用在刀口上,創造體育發展的實質效益。必須強調的是:政府手中其實早已擁有合法運彩這項強大的政策武器,但過去卻因體制僵化保守而未能充分運用,這無疑是重大政策失誤。我們不能再錯失良機,坐視合法運彩的潛力被埋沒。
何昱奇說,公會期盼相關政策檢討包括:在維持政府體育基金收入穩定的同時,創新財政分配機制,為市場注入成長動能。建議設定運彩年度銷售額保底目標為新臺幣700億元,政府可據此基期確保體育發展基金每年基本收入約77億元。
此外,為了開拓新客源並順應科技潮流,應該鼓勵創新彩券產品研發。例如推出虛擬運動彩券(虛擬模擬賽事的即開型投注遊戲),以及全面擴充場中投注和其他即時互動玩法,讓運彩遊戲更具娛樂性與時代感,以吸引年輕一代的消費族群。
在經銷體系穩定機制部分,何昱奇說,基層經銷通路是運彩銷售網絡的命脈,但目前許多投注站經營困境嚴重,營收不佳甚至難以負擔成本。為穩定經銷體系、提升銷售通路的意願與品質,建議政府和發行機構共同設立「經銷商回饋基金」,規模每年可編列約10億元,專款用於嘉惠第一線的銷售據點。
何昱奇最後表示,運動彩券制度的改革,是強化國家體育競爭力與財政後盾的關鍵起手式。面對國際體育產業蓬勃發展與國內體育經費缺口,政府唯有透過修法賦予運彩制度足夠的彈性與創新空間,才能讓合法市場推出更具吸引力的產品,以正當途徑擊退地下黑市的侵蝕。當運彩產業做大做強,源源不絕的民間資金將持續匯入體育領域,支撐國家從基層體育到菁英競技的發展。這項本應大有可為的政策工具過去因種種因素未能充分發揮,如今運動部成立在即,更不應再錯失良機。我們呼籲政府高層和立法機關正視運彩改革的重要性,迅速啟動法規調整與配套措施。讓運動彩券真正成為帶動體育躍升的強大引擎,為台灣體育的未來打造一個既具競爭力、又有永續財源的嶄新局面。

何昱奇說,基層經銷通路是運彩銷售網絡的命脈,但目前許多投注站經營困境嚴重,營收不佳甚至難以負擔成本。 圖:何昱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