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2日否決行政院所提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等兩個被否決的覆議案,總統府今(21)天下午依法公告。監察院預計下週一(3/24)下午2點半將由監察調查處楊昌憲處長偕同訴訟代理人王首雁律師,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上午受訪時則表示,我們會在緊接下來的時間,跟所有的公法學者做更進一步的研究。
總統府下午公告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刪除並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條文共兩案。其中,由總 統賴清德和行政院長卓榮泰具名公告的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公布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並附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第一、二、三、四、五冊各乙本,為華總一經字第11400026191號。
另由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和財政部長莊翠雲具名公告的刪除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四條條文;並修正第八條、第十二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為華總一經字第11400026181號。
預算遭大幅刪減的監察院隨後決定,將在下週一(3/24)下午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至於行政院的部份,院長卓榮泰上午在立法院議場外受訪時則表示,就中央政府總預算以及財劃法修正案,除了立法院外,其他憲政機關都受到很大的影響,我們都會在憲政的精神跟要求底下有其一致性,也會做必要的分工,我們會在緊接下來的時間,來跟所有的公法學者來做更進一步的研究。「我認為,保障憲政機關的功能、保障人民的權利,同時讓人民有再次審慎看看這個法案內容的實質精神,是未來要去做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