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柯的律師強調支持者捐的政治獻金本質是「贈與」,款項依法屬於柯文哲,柯如何使用也不構成「侵占他人之物」的要件。針對檢方認定柯侵占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等3人政治獻金600萬元,法官詢問這些錢的流向,柯稱因為打選戰,都用掉了,他沒記帳,並稱「我說以後不能嘲笑(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了」。
柯文哲律師蕭奕弘表示,依據高院判決,捐贈人與擬參選人成立法律關係是「贈與契約」,本質是「贈與」,柯文哲是受贈而取得政治獻金所有權,可以使用政治獻金,只是使用用途受限制,假設違反,充其量也是處行政罰鍰,不構成刑法侵占罪。
蕭奕弘提到,檢方指控柯文哲侵占政治獻金600萬元,但柯當時臉書專頁有218萬人追蹤,而民眾黨僅21萬人,柯明顯高過民眾黨,讓外界認為支持民眾黨等於支持柯文哲,捐款人是支持柯文哲、認同理念而捐給民眾黨,且柯也都用在經費上,並沒侵占。
法官許芳瑜詢問,柯文哲辯護人主張600萬元捐款不是侵占民眾黨的政治獻金,而是因柯的個人關係獲得的捐款,那後續金流流向為何?柯文哲直言,說實話,打選戰,都用掉了,他沒記帳,並稱「我說以後不能嘲笑(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了」。
柯文哲還說,自己當時一個人要輔選全國,民眾黨是個小黨,錢很快就用完,根本也不夠用,但他強調政治獻金絕對沒有「私用」,100%全用在選舉上,不是個人用掉。
蕭奕弘也說,競選小物授權木可販售,都會開發票,官網也有加註非政治獻金,這是商業模式,也讓支持者理解,另KP Show演唱會也是商業活動,民眾購買的是門票,當初售票網上也有提到是依據文化部定型化契約,購票者也可退換票,並非政治獻金。
針對政治獻金124萬支付木可公司薪水,蕭奕弘表示,這是由李文宗管理財務,柯文哲當時正在忙著競選總統,不知款項是怎麼使用,公司大小章也都是由李文宗、李文娟來決定,李文宗才是實質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