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護志工執行工作,時常處在交通高風險,不時傳出交通意外,也衍生出家長告老師,相關案件層出不窮。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台灣教育人員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楊益風、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今(20)日共同召開「導護工作危險誰人知?相關部會要管理」記者會,訴求部會應針對導護工作衍生危險風險、法律保障、教育訓練應有明確管理並法制化。

林月琴表示,辦公室接收到陳情,有新進老師或代理代課老師被迫接受不合理導護輪值安排,導致加班時間過長、導護工時難以計算、標準不一等問題,凸顯目前我國導護工作規範相當混亂,全國各縣市標準不一,甚至各校輪值方式、導護工作內容、出勤時數、是否有訓練完全不同,也讓教師除了教學業務繁忙,還需騰出更多時間應付交通及法律風險皆高的導護工作,實為不合理。

經林月琴委員辦公室向教育部求證,目前學校導護工作只提供「交通導護志工運作方式參考範本」做參考,有必要時,教育部會請內政部警政署協助,教育部並回覆給予學校可以彈性規劃。所謂給予最大的彈性,等於是沒有管理,導致有規定等於沒規定,各種狀況屢見不鮮。

台灣教育人員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楊益風說明,台灣導護制度獨步全球,但依教育理論,反而無法提升兒少交通安全意識,應該立即檢討。此外,先進國家無此制度之原因,在於重視交通安全政策,及著重於推動全民正確的交通安全意識。依此,保護兒少交通安全的治本之道,在強化學校交通安全教育,以及落實並嚴格執法。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教師在上下學時段執行導護工作,工時長達9至10小時,已超出正常工作範圍。然而,教師並不具備交通執法權,無法有效約束不理性的駕駛或用路人,只能依賴肉身保護學生。這種做法讓教師承擔過高風險,也讓學生在上學路上暴露於高度交通危險之中。若在此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歸屬不清,教師與學生可能難以獲得應有的法律保障。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提醒,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台國中小共有3,638所校數,上放學導護工作長期面臨安全風險、權責不明、人力短缺、高齡化等問題。為提升通學安全,靖娟基金會呼籲政府應提供導護人員的基本訓練,法制化導護的權限與責任,才能有效提升導護工作的安全性與系統性,為學童打造安全的通學環境。

林月琴總結,我們在今日記者會有以下三點訴求:一、要求教育部明定導護工作內容以及相關保障;二、交通部盡速明定學區法制化以及配套規定;三、教育部、交通部應針對導護工作訂定教育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