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今(13)日針對中共對台滲透一事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並於會後記者會宣布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對此,國防部下午開記者會針對恢復軍事審判相關修法事宜進行說明,並公布未來五大修法重點,包括「軍事審判僅限軍人職務上犯罪」、「制定軍事法院及軍事檢察署組織法」、「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軍法官必須具備軍事歷練」、以及「軍法審判採全面強制辯護、廢除階級管轄」等五大重點。

因應中共對國軍滲透,賴清德今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並於會後記者會宣布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與司機關共同協力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倘若修法通過,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之軍事犯罪案例,將送交軍事法院審判。

國防部說明,未來軍事審判所審理之案件僅限於《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之軍事犯罪(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至於現役軍人涉犯一般犯罪案件,目前仍規劃由司法機關辦理。

除了恢復軍法外,賴清德也在記者會上表示要訂定軍法官人事條例、以及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以完善相關軍法審理制度,並由國防部向社會作完整說明及溝通,讓軍事審判制度的恢復能被社會信任及充分支持。

國防部說明,制定軍事法院組織法、以及軍事檢察署組織法是為了提升機關獨立性,以杜外界藉由機關調整干預偵審之疑慮。至於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是因現行規範,並未針對軍法官有特別規定,且相較於法官法,對於從事審判者應有之制度性保障明顯不足。因此,未來國軍將參考法官法制度精神,對於軍法官任免、遷調及評鑑、淘汰等,將研訂軍法官人事條例,有別於一般軍人人事制度,以確保公正獨立。

國防部坦言,過去軍事審判在我國曾有一段不被人民信任的歷史,社會各界對軍事審判採階級管轄、欠缺獨立性等仍有諸多疑慮。因此,這次修法將全盤檢討調整,確保未來重新開機的軍事審判制度,必須符合公平審判原則、正當法律程序之憲法要求,周延兼顧人權保障與軍隊紀律,強化國家安全。

國防部表示,軍法案件涉及軍事專業特殊性,擔任軍事院檢軍法官具備一定部隊服役經驗或資歷,才能正確掌握軍法案件之特性,未來將律定從事軍事偵審工作之軍法官,必須具備一定部隊服務資歷,始得參加甄選。

為了使軍事審判更符合人權保障,國防部表示,未來將在符合公平審判原則、正當法律程序之前提下,通盤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並研議採行全面強制辯護、廢除階級管轄等。此外,有關事實審及法律審之救濟、審級制度設計部分,也將徵詢司法機關、專家學者意見妥適規劃,並與社會妥善溝通,爭取國人支持。

國防部表示,未來軍事審判案件將僅限於軍事犯罪部分,現役軍人一般犯罪仍會交由司法機關審理。(圖為國防部發言人示意圖)   圖:軍聞社/提供 (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