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選務錯假訊息暨有人質疑選務期間計算問題,中選會今(5)天表示,罷免案件的查對是由各地地方選委會暨各市縣政府戶政事務所依法查對,且為各市縣政府戶政事務所之法定職責,均由各該市縣政府依戶政系統勾稽查對確認,併入各地選委會之查對結果回報中選會,並非中選會查對,而各地選委會主委則由各市縣正副首長或秘書長兼任;;中選會係就各地查對結果予以審定。

中選會強調,但仍有人刻意捏造錯假訊息並藉由網傳散布係該會查對,則核與現有法律規定、實務運作均有不符,中選會暨各地選委會作為選務機關仍有義務予以再澄清。舉例具體,各界關心「往生者連署」之查對部分,係由各市縣政府戶政事所依法進行查對,而非由中選會進行此類查對。請各界勿一再否定各地選委會暨各市縣政府戶政事務所依法行政辦理選務一事,更勿捏造選務錯假訊息而打擊全國各地依法行政之專任、兼職的選務文官。

另有人質疑選務期間計算一節,中選會暨地方選委會等選務機關澄清,選務機關強調,這是公職選罷法的特別規定,自應優先適用。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5條第1項但書規定,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政府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亦即期間的計算方式,係公職選罷法之特別規定,自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普通規定或個別專家學者、法界人士的個人理解,請各界勿再以訛傳訛。

中選會以高雄市第3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為例,該會於2020年1月20日函請提議領銜人於文到次日起10內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領銜人則於2020年1月28日到會領取,當時適逢民國109年(西元2020年)農曆春節假期期間,中選會亦依法受理其領取格式,畢竟這是公職選罷法的特別規定,且是法律明文所定。各項選務期間規定及其計算方式,均依公職選罷法特別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