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昨(25)日召開市政會議,會中市長陳其邁公開頒獎表揚市府113年度廉潔楷模15員,其中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員郭忠益執行職務時「節省公帑,著有績效或貢獻」,從各局處薦送的眾多廉潔楷模候選人中脫穎而出。

高市府為鼓勵員工廉潔自持、崇法務實,每年辦理廉潔楷模選拔,由各局處舉薦具有廉能事蹟之員工參加審核評比,市警局交通大隊負責全高雄市各項交通業務,辦理之採購案亦多為經常發生之違規態樣、或常發生交通事故之路口所需設備,警員郭忠益承辦該大隊採購案,112年度經手共計39案,核銷金額總計1億1845萬餘元,郭員對各採購案均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且針對個案需求謹慎規劃設計後始進行採購,全年度節省公帑高達3711萬餘元,堪為公務人員廉潔典範。

市警局長林炎田對於採購人員除遵循採購相關規定外,格外注意在不影響採購效能狀況下為機關節省經費深表肯定,並期許機關同仁於本質業務上認真負責、為民服務外,亦能將「廉潔楷模」優良事蹟列入標竿典範,在公務崗位上以端正自持及奉公守法的態度戮力為市民服務,共同維護警察局廉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