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近日遭名嘴謝寒冰爆料外遇中國小三,並公開多張親密照,掀起熱議。曹興誠18日宣布將提告謝寒冰並求償1億元後,今天(19日)再以「2001年璩美鳳光碟事件」為例,表示有朋友把影片傳到自己的電腦,自己看都沒看立刻刪除,因為「生命、財產、自由、隱私等等,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不容任意剝奪或侵犯」,痛批謝寒冰嚴重觸法、不尊重人權,推測是中共非法取得的個人隱私,交給謝寒冰充當打手,意圖誹謗我的聲譽、阻礙「大罷免」;曹興誠強調,這場罷免,不僅是民主和極權之戰,自由和奴役之戰,也是保護人權和迫害人權之戰,是一場善良和邪惡之戰。呼籲「這場戰爭,我們絕不能輸!」

曹興誠最新臉書發文寫道,「2001年璩美鳳光碟事件很多人應該還記得」。璩女士分別和兩位男士的性愛畫面,被璩的閨蜜以針孔相機偷錄,然後公諸於眾,轟動社會。曹興誠說,當時有朋友也把資訊傳到電腦,自己看都沒看,立刻刪除,至今不知道光碟內容如何。

曹興誠解釋自己為什麼拒絕觀看?因為認為偷拍是下流的犯法行為,散布於眾更是罪大惡極。如果自己也跑去看,豈不是成了偷窺的共犯?曹興誠表示,自己當時對這件事情感到非常厭惡。因為想到「如果這個光碟的主角是我的姐妹或女兒,我會去看嗎?」認為幸災樂禍的跑去看光碟,是同理心不夠,道德水準有問題。

曹興誠指出,「生命、財產、自由、隱私等等,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不容任意剝奪或侵犯」。認真維護基本人權,大家才可能彼此尊重,社會才可能祥和幸福。曹興誠話鋒一轉,批評「像中共這樣不尊重人權的社會,即使有了一些臭錢,人人還是活得顫顫驚驚,感覺朝不保夕」;即使當上國防部長,甚至國家主席,也可能一夕失蹤,從人間蒸發。曹興誠說,在法治國家,檢調人員辦案,如果沒有法院的許可,對嫌犯也不得任意偷拍、監聽;許多國家更嚴格規定,以非法方式取得的證據無效,刑求取得的證詞也無效。曹興誠論證:「這都是為了保障人權」。

曹興誠回到謝寒冰爆料照片議題上,指出「謝寒冰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了我以前的一些私人照片,對外散布,侵犯了我的隱私權,已經犯法」,「將照片變造,讓我看起來不雅,當然罪加一等」。曹興誠認為謝寒冰的目的,是為了妨礙罷免,違犯《選罷法》104條,最高可處7年的重罪。

曹興誠批評謝寒冰「不知道自己已經嚴重觸法,還得意洋洋,說他的照片都是真的」;直問「真的又怎樣?」「你是誰?」「你有什麼身分資格任意散布我的隱私?」「如果別人也這樣對你,或對你的家人,你還會得意洋洋嗎?」曹興誠說,自己合理推測,「這是中共非法取得的個人隱私,交給謝寒冰充當打手,意圖誹謗我的聲譽、阻礙這次罷免」。

曹興誠表示,自己不會受到這些下流手段的干擾。再次痛批謝寒冰不尊重人權的卑鄙行為,讓大家更能認清,在幕後操盤的中共,「就是這種貨色」。會讓大家更體會到大罷免的必要性。曹興誠高聲呼籲:「大家站出來吧!」直指這場罷免,不僅是民主和極權之戰,自由和奴役之戰,也是保護人權和迫害人權之戰,更重要的,這是一場善良和邪惡之戰。「這場戰爭,我們絕不能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