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改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 民眾自海外網購2部以下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輸入核准審查費每案750元,引發輿論強烈反彈。國民黨立委廖先翔今(10日)痛斥,這等於民眾買具有無線傳輸功能的產品,就被中華民國政府課三次稅,NCC假審查,真加稅,根本是搶劫。

廖先翔表示,民眾在做任何海運、空運的網路購物時,就已經繳交一筆海關規費,金額超過2000元,還要報稅,等於已經繳交過兩次費用,現在對具有無線傳輸功能的產品,居然還要加一稅,每一個東西,要被中華民國政府課三次稅,這合理嗎?

廖先翔質疑,對於民眾常從海外網購的保健食品,政府有做管制及數量限制,在一定數量以內免稅。NCC過去也是如此,但現在NCC卻說,因為輸入量變多,而開始需要徵收審查費,這樣是不是其它單位是不是也能如法炮製?

廖先翔不滿稱,民眾每次出國做的行李檢查,有被航警局收錢嗎?沒有啊!出國每次都要繳的500元機場服務費,是繳給機場跟觀光發展基金,並沒有繳給航警局。這些檢查,還是有做實質檢查的情況,而NCC所謂的審查,只是要民眾填寫單據並簽寫切結書,這是非常低成本的一件事情,NCC就可以收750元,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廖先翔再表示,就NCC新聞稿稱,徵收費用是為了保障國內通訊安全,但針對郵寄、網購的射頻器材要收費,民眾搭飛機自行攜帶5部以下的器材不收費,難道網購的才有資安疑慮?自行攜帶就沒有疑慮?這不就變成一個大漏洞?NCC這樣改制度就有辦法保障國內通訊安全?難道海關敢去拆封民眾網購的iPhone去做檢查嗎?NCC真的不要鬧了,一天到晚正事不做,盡找民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