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月3日檢出1例中部本土麻疹病例,該名個案於可傳染期間曾搭乘高鐵往返中部及高雄市,由於麻疹出疹前後4天即具有傳染力且傳播力極強,會透過空氣、飛沫及接觸確診者的分泌物而感染,高雄市衛生局除匡列接觸者185人並完成健康關懷,提醒與個案可傳染期間於高雄市趴趴走有足跡重疊風險者落實「自我健康監測」,今(6)日再表示已主動了解高鐵旅客名單並呼籲搭乘「2024年12月28日高鐵160車次第2車廂」自左營站往台中站及「2024年12月31日高鐵153車次第4車廂」自台中站往左營站旅客,與高雄市衛生局防疫專線(07-7230250)或疾病管制署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聯絡。

衛生局表示,麻疹出疹前後4天即具有傳染力且傳播力極強,會透過空氣、飛沫及接觸確診者的分泌物而感染,病人散佈於空氣中的麻疹病毒,在2個小時內仍有傳染力,因此在麻疹病例之可傳染期間,若曾與其同處在一個封閉空間,無論時間長短,皆有被感染的風險。麻疹潛伏期約7至18天,與確診者接觸後10至12天會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鼻炎、結膜炎(畏光、流淚與紅眼)等症狀,平均約14天會出疹,衛生局提醒民眾出現上述麻疹疑似症狀,應儘速主動聯繫居住地之衛生所安排就醫,並請醫師提高警覺,於病人就醫時,若發現麻疹疑似個案應立即通報。

衛生局日前疫調指出,該確診個案曾於2024年12月20、21日至中部某醫院陪病,2024年12月28日因同層病房個案麻疹確診,而被匡列為「接觸者」。個案於2024年12月27至28日,曾自中部南下高雄市與友人一起參加衛武營歌劇院音樂會,28日當晚返回中部居住地。個案於12月29日開始出現發燒、畏寒症狀,隔日12月30日至中部某診所就醫,12月31日又再度南下高雄市找友人。經疫調發現,個案於2025年1月1日開始出疹,1月2日緊急就醫經TOCC問診,醫師立即通報至法定傳染病系統並收治負壓隔離病房。

衛生局表示,確診個案於可傳染期間(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2日)已出現疑似症狀,仍在高雄市趴趴走,未遵守「自主健康管理」,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48 條規定,衛生局將依法開罰6-30萬元。衛生局目前匡列接觸者185人,皆已完成健康關懷,健康監測至2025年1月20日。個案可傳染期間曾於高雄市內多處公眾場所活動且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圖卡),如有「確診個案足跡重疊」風險者,請落實「自我健康監測」至1月20日。

衛生局同時再次呼籲,接種疫苗是預防麻疹最有效的方法,家中如有年滿1歲幼兒,儘速至衛生所或預防接種合約院所接種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並避免帶未滿1歲或未接種MMR的幼兒至流行地區。出國時應留意手部衛生,進出公共場所或人多擁擠的地方建議佩戴口罩,回國後如出現疑似症狀,請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及暴露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