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尹錫悅因涉及內亂罪與濫用職權罪,遭法院簽發逮捕令,並於1月3日遭公職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帶領大批警力前往官邸執行逮捕,但因官邸警護處阻攔,雙方對峙5.5小時後,逮捕行動未能成功。尹錫悅律師團隨後向法院提出異議,聲稱逮捕令存有法律瑕疵,應予撤銷。然而,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7單獨部法官馬成英(마성영,音譯)5日正式裁定駁回異議申請,法院並未公開具體駁回理由。

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合作搜查本部」由公調處、警察廳國家搜查本部及國防部調查本部共同組成,於2024年12月30日依刑法內亂罪與濫用職權罪向法院聲請逮捕令,法院於12月31日批准,並於1月3日首次嘗試執行。然而,因總統官邸內的「警護處」部隊強力阻擋,導致行動受挫。由於逮捕令時效將於1月6日 屆滿,公調處已向代理總統崔相穆發函,要求其下令警護處協助執行逮捕。

尹錫悅的辯護律師團於1月2日向法院提出異議,認為逮捕令的內容違反《南韓憲法》與相關法律規範。他們指出,令狀上註明「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與第111條不適用」,違反憲法第12條所載「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搜查或扣押」的基本原則。

依據《南韓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與第111條,涉及軍事或公務秘密的場所與物品,非經責任人允許,不得進行扣押或搜查。尹錫悅的律師團以此為依據,主張逮捕令存有法律瑕疵,應予撤銷。然而,法院最終駁回異議申請,維持逮捕令效力。

對於該案的發展,尹錫悅律師團5日發表聲明,表示將針對150多名參與逮捕行動的檢調人員提起告訴,罪名包括「妨礙特殊公務執行」、「侵入特殊建築物」、「違反軍事基地及軍事設施保護法」等。

據《韓聯社》報導,尹方提告名單包括:公調處處長吳東運、代理警察總局長李浩英、代理國防部長金善鎬、公調處部長檢察官李大煥和30多名公調處檢察官。

此外,尹錫悅的律師尹甲根透露,南韓憲法法院已指定5個開審日期,分別為1月14日、16日、21日、23日,以及2月4日,他強調,尹錫悅將在「適當日期」出庭表達立場,外界預測尹錫悅最快可能於1月14日於法院現身。

隨著1月6日逮捕令時效即將屆滿,外界關注是否會再次執行逮捕行動。但據《韓聯社》報導,原先外界預期公調處會於5日再度出動執行逮捕,但截至當日,公調處辦公室周邊氣氛平靜,並未見大批人員進出,與1月3日首次執行當日清晨6時前已見忙碌調度的情景形成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