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昨日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延押 3個月,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今(3)日臉書評論,人身自由是人權之首,剝奪人身自由,是對人權最嚴厲的剝奪,等同剝奪所有一切人權。以犧牲被告人權,不斷延押,根本視人權為無物,台灣還能自稱人權立國嗎?

游盈隆今日以「再覊押柯文哲三個月能改變什麼?」為題表示,人身自由是人權之首,剝奪人身自由,是對人權最嚴厲的剝奪,等同剝奪所有一切人權。

游盈隆說,北檢羈押柯文哲近4個月,偵結起訴,起訴證據連民進黨創黨元老、美麗島辯護律師謝長廷先生都說「證據薄弱」。再押三個月能改變什麼嗎?

游盈隆說,檢方辦案遇瓶頸,原因可能是辦案能力不足,也可能是辦錯方向。以犧牲被告人權,不斷延押,根本視人權為無物,台灣還能自稱人權立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