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2)日上午提出「憲法訴訟法」覆議案,總統賴清德火速核准,並下午就已移送立法院審議。立院也要拼在15天內完成審議。將率團出席美國總統川普20日就職典禮的立法院長韓國瑜昨日也立即發出開會通知, 邀請朝野三黨團於6日(星期一)下午2時進行協商。
這次協商事宜,除了討論「憲法訴訟法第四條、第三十條及第九十五條」,移請立法院覆議案相關事宜外,也包括研商各黨團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第8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相關事宜。
另外,還包括民眾黨團提議,研商「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草案」案。民進黨團提議研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 期特別預算案」、「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相關事宜。民進黨黨團提議研商「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民進黨黨團提議,研商「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相關事宜。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由於藍綠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其實是民眾黨黃珊珊版本,在藍綠白板塊不變下,行政院覆議案通過可能性不高,預料,政院也應會在覆議案失敗後即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