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新住民及移工因思鄉情懷與贈禮習俗,常攜家鄉食品來台。移民署提醒,非洲豬瘟疫區的肉製品嚴禁入境,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另外被查獲者未當場繳清罰款,將不能入境。去年已有95起類似案例,其中1名越南移工還因此被遣返,打壞了工作計劃。移民署再次呼籲遵守檢疫規定,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移民署指出,去年機場檢疫人員查獲高達95起違規攜帶肉製品的案例,其中來台觀光旅客占比最多,共計65人。違規者因無法當場繳清罰款而被拒絕入境,成為警示案例。1名加拿大籍旅客攜帶含豬肉的麵包入境,當場無法繳納裁處的罰鍰而被禁止入境。同樣,1名越南籍移工在飛機上食用豬肉火腿腸,抵達台灣後因未丟棄剩餘食品而遭檢疫人員查獲,導致其工作計畫遭到全面中斷。
移民署強調,根據規定,攜帶肉製品的旅客如未事先丟棄,最高可被處以新台幣100萬元的罰款。檢疫人員建議,若不慎攜帶肉製品,應在通關檢疫前將物品丟至機場設置的棄置箱內,以免因小失大。
移民署再次呼籲,新住民及移工朋友應提前了解相關規範,避免因攜帶違規物品影響行程,甚至招致嚴重後果。遵守檢疫規定,不僅有助於防範非洲豬瘟入侵,也能保障台灣養豬產業及公共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