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26)日正式針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收賄圖利、侵佔政治獻金等案,具體起訴求刑共28年6月。其中,有關侵佔政治獻金部分,北檢指出,柯文哲等人利用木可公司侵佔政治獻金超過4500萬元,另柯的子弟兵是否涉及木可公司分潤不法部分,檢方已另案偵辦中。

台北地檢署直言道,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明知募款小物是用來謀求民眾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所捐贈的政治獻金,但卻利用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最終將應存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的錢,挪用至木可公司帳戶,加以侵佔入己。

北檢說明,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利用募款小物侵佔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而在KP SHOW部分,也利用KP SHOW的盈餘77萬166元侵佔入己;最後,柯文哲等3人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300萬的政治獻金,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將300萬侵佔己用。

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民眾黨籍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民眾黨籍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日前均遭檢方以證人身份約談,在今日柯文哲案偵結起訴部分,並未提及到。

但在北檢提供新聞稿QA中有強調,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陳宥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