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氣地說,國民黨日前「惡搞三法」都有其危害性,選罷法直接沒收人民的罷免權利;財劃法衝擊國家的財政紀律;但是衝擊最大的,還是憲法訴訟法

眾所皆知,憲法法庭的存在,就是避免任何一個機構有凌駕憲法或是戕害人民權利的作為,而憲政主義是民主政治的核心,這也是與極權國家最大的區別,因憲法存在的為前提,就是限制國家權力同時保障人民權利。

進一步觀察,中國、俄羅斯都有成文憲法,之所以不能成為「憲政體制」,就是因為他們不僅不限制政府權力,還炮製出什麼「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政黨制度,以及「議行合一」的人大與政府之的關係。簡單來說,黨的意志凌駕人民意志,八大民主黨派的「參政黨」,不可能取代作為「執政黨」的中共,這種憲法淪為極權人治的擺設,更遑論人民是否享有人身、言論、組黨等政治權利。

憲法法庭就是守護憲政體制的關鍵,國民黨在立法院惡意擴權,就是毀憲亂政的行徑!讓少數人的私利或是國民黨的政黨利益凌駕在人民與國家之上,這些思維就是黨國體制與極權政體的遺緒。

話說回來,老共對台政策的政治目標就是「兩年癱瘓政府,四年下架民進黨」,傅崐萁等人綁架了國民黨,然後聯合民眾黨黃國昌之流再綁架了立法院,這才是無法無天的作法!

胡錦濤當時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開啟國共第三次合作,某藍營高層竟然宣稱「國共合作就是為了幫助國民黨奪回政權」,話說的直接但是對外還會遮遮掩掩,現在藍白已經不演了,那麼我們應該從道德、法律、政治、輿論、群眾五個面向全面反擊,這已經不是政黨競爭,而是台灣與中國,民主與極權全方面鬥爭!

作為公民社會的每個行動個體,站出來反擊反制吧,不副署不公布法律的基礎就是賴總統口中「更大的民主」,這就是我們需要展現的人民意志!

順便一提,我們必須思考台灣憲政體制的「票票不等值」的扭曲現象,為何民意基礎較弱的個別委員,如金門、馬祖與花蓮,卻能夠在立院翻雲覆雨或隻手遮天?再者,德國聯立制以政黨票最為席次分配的前提,絕對比日本並立制擁有更多票票等值的「比利性」與「正當性」!

最後,多數總統制或半總統制如美韓,其總統動用覆議權時都是少數推翻(亦即三分之一加一就覆議成功)唯有台灣則是二分之一加一,當初修憲的政治盤算就是為了交換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無需立院同意,依照目前政局的發展,似乎有顧此失彼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