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裁准正遭羈押中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聲請解除禁止通信禁令,並證實柯寄出的信件是有意將擬具的民眾黨黨主席辭職聲明交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還說將柯請辭聲明交付給黨秘書長時,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對此,民眾黨發布聲明表示,尚未收到相關文件,並嗆法官「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
有關北院准予柯文哲通信主文,民眾黨稍早發布兩點聲明回應。第一、在法院傳給媒體公告主文之前,「本黨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
民眾黨指出,第二、 然而,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民眾黨章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民眾黨批,將此信函內容公布,且主動詮釋黨章,「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