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清潔劑使用涉及環境流佈,對環境及人體健康的危害。環境部公告有害清潔劑禁止輸入。不過,為使輸入業者需時間因應,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包括含壬基酚或含壬基酚聚乙氧基醇濃度5(w/w%)以上之清潔劑禁止輸入,自115年9月1日起實施,第二階段為濃度0.1(w/w%)以上之清潔劑禁止輸入,自116年3月1日起實施。

環境部表示,配合「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修訂,因此調整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毒性化學物質分類,二者皆於環境中不易分解且具生物濃縮特性,除危害河川及海洋生態環境外,一旦經食物鏈輾轉被人體食入,將危害人體健康。

過去環境部於97年起禁止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使用於製造家用清潔劑,本次因應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及禁限用法規(REACH)高度關注物質清單(SVHC)增加限制濃度規範,調整管制濃度由5(w/w%)降為0.1(w/w%)。

環境部也提及,目前市面上之清潔劑產品,其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常做為非離子界面活性劑添加用途,已有多種天然來源及合成來源的替代用界面活性劑(如烷基多糖苷、甜菜鹼及烷基葡糖苷等),搭配兩階段限制濃度禁止輸入,並不會對國內輸入業者造成過度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