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加嚴憲法法庭運作門檻,配合真空大法官人事,遭指破壞憲法法庭的有效運作,企圖造成憲法法庭癱瘓。民進黨今(12)日由發言人戴瑋姍、律師黃帝穎、陳又新共同舉行「才違憲又毀憲?藍白惡修憲訟法 癱瘓憲法法庭」記者會,揭穿藍白立委繼擴權修法遭宣告違憲後,再度聯手修法,企圖破壞權力分立的憲政架構,呼籲藍白立委懸崖勒馬。
戴瑋姍指出,此次翁曉玲所提修正《憲法訴訟法》的舉動,赤裸裸就是政治鬥爭下的提案修法。其中,第4條將現行以實際「現有總額」計算大法官人數的規定,修正為以「憲法增修條文法定總額15人」的方式計算;又修正同法第30條及第43條,以提高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的同意門檻,由原先過半數同意的門檻,提高為現有總額2/3同意始能作成判決或暫時處分的裁定。對照,翁曉玲過去「我就是比你大」言論,以及藍白立委杯葛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行徑,擺明癱瘓憲法法庭運作,恣意將立法權獨大,企圖將立法權凌駕在司法權之上。
戴瑋姍進一步說,過去大法官透過釋字365、457、807號決議,落實男女平權,透過釋字430、491號決議,維護公務員權益,也透過釋字603號,對於按指紋規定,保障人民權利,更透過釋字748號決議,守護婚姻平權價值,都是大法官在憲法法庭透過一次又一次公正的判決,保障人民的權益,翁曉玲為首的藍白立委聯手修法,癱瘓憲法法庭,打破憲政體制最後一道防線,讓立法權為所欲為,可謂藍白毀憲藍白亂政,這樣的亂象非常可怕。
黃帝穎指出,此次翁曉玲所提案修法的重點,第一,是將現有總額改成法定總額,現有總額是指目前有多少法官都可以開庭,若改成法定總額,即是將15名大法官名額鎖死;第二,鎖死後再加一個2/3條款,亦即,要有10名大法官才能開會,這將導致藍白杯葛大法官人事案,讓大法官永遠開不成庭,將使司法權停擺。翁曉玲在國會擴權法案修法時,已有違憲前科,什麼的人會害怕大法官,就是有違憲前科的人,簡單比喻,憲法法庭大法官是憲法警察,若有人企圖要違憲、跨越紅線,警察會吹哨、阻擋,而有違憲前科的人最害怕就是大法官,因為深怕再次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為了擴權、毀憲亂政,不被監督、不被制衡。
黃帝穎說,翁曉玲所提《憲法訴訟法》修法,違反機關忠誠義務及權力分立,在釋字632號中,直指憲政機關不能讓其停擺,一旦停擺就違反憲法忠誠義務,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此外,翁曉玲曾提及,很多國家都有不讓少數大法官做決定的門檻設置,根本是混淆視聽說法,在比較憲法上,他們都還會有避免解釋憲法功能停擺的機制,以美國為例,首席大法官可以指定法官,進行後續審理,不會讓處理憲法的大法官機制停擺;以德國來說,若新任大法官還未上任,則會讓舊有大法官待新任大法官出爐才退任,不會讓憲法法庭有停擺的情況發生;而鄰近的韓國,近期也因新任大法官無法產生前,現任大法官以決議方式,凍結門檻規定,顯示民主國家憲法都有不會讓憲法法庭停擺的機制,不准許讓人民的訴訟權遭受影響,同時也才能對應人民應有的救濟程序,而翁曉玲所提《憲法訴訟法》的修法,與民主國家相較,根本沒有讓憲法法庭不停擺的機制,淘空國家大法官的憲政功能,而這樣的淘空修法作為就是違憲。
陳又新表示,翁曉玲修法有明確的目的,旨在破壞現在的權力分立跟制衡制度,觀察古今中外歷史,制度運作順利關鍵在各項權力要互相制衡,但翁曉玲版本一直在強調立法權至高無上的地位,如同中共人民代表大會、朝鮮、蘇聯、台灣威權時期的國民大會,這些權力表面代表人民授權,但事實上任何權力至高無上就沒有人可以制衡,無一例外都會是獨裁。
陳又新批評,翁曉玲修法基本核心就是獨裁國家建立的過程,第一步從國會擴權法案,欲擴張權力,但被司法權被宣告違憲制衡,所以第二步修法企圖削弱司法權,修法讓大法官無法用現有人數做決定,必須以法定人數15人的2/3,10人出席做成有效的憲法判決,接著再利用不通過大法官人事權封鎖運作,導致無人可制衡立法院做出的各種荒謬決定,民主運作順暢就是靠彼此監督制衡,任何想破壞制衡的人,都該懷疑是誰在背後指使如此毀憲的作法,可說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陳又新補充說,翁曉玲說要參照美、日制度都是以法定總額作出判決,但問題在於美、日皆有配套制度,不會讓大法官人數有缺額情形,而且美國大法官為終身制,日本每十年做出罷免審查,未通過就繼續擔任可說接近終身制,台灣大法官經過幾次修憲後,大法官會被一定程度的民意監督,會有半數大法官每隔八年交錯重新任命的情況,且一任八年無法連任,就是因為台灣制度設計,讓翁曉玲找出機會來封鎖司法權。
最後,陳又新呼籲,不分黨派全台灣人民都要站出來一起關心,對於台灣民主制度都有一起守護的責任,撇開黨派之見,思考制定出客觀、中立的制度,讓台灣可以持續良好的運作,一起反對這樣毀憲亂政的修法,一起守護台灣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