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城隍廟口17家攤商於2023年4月,以廟口管委會名義張貼聯合漲價公告。公平交易委員會今(8)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小吃攤公告同日漲價屬違法行為,但因管委會非依法設立之團體,考量多方因素後決定給予警示處分不罰鍰。

公平會今日表示,新竹城隍廟口小吃管委會為廟埕內小吃攤商基於自主管理而成立的私人組織,不是依法設立的團體、觀光美食市集之攤商。其中17家攤商經營滷肉飯、炒米粉、肉圓、蚵仔煎等小吃,透過LINE群組討論後決定於該年5月1日起全面調漲5元。公平會主張,聯合調漲行為影響周遭傳統平價小吃服務供需市場功能,已然違反公平交易法對於聯合行為禁止的規定。

公平會指出,調查時多數攤商喊冤價格已許久未調漲,但油、電、人事及原料不斷上漲,為反映成本才不得已調漲售價。對此公平會審議後認定,因管委會非依法設立之團體,規模小且經營不易,加上目前已撤除公告,故決議予以警示處分而不處以罰鍰。

公平會呼籲,無論夜市、市場還是商圈,共同討論決定售價都屬違反《公平交易法》行為,唯攤商基於自家成本及競爭力考量各自定價不會違反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