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事故於2018年造成嚴重死傷,至今已滿6年。針對台鐵要求原司機員尤振仲負擔其中一名重傷乘客一半賠償金案,台灣高等法院於本月11日宣判尤振仲應負擔賠償293萬餘元。今(21)日罹難者家屬再度召開記者會,質疑台鐵提供的影片與最終調查報告存在關鍵2秒時間差,痛批台鐵卸責,將肇事原因全部推給司機。對此台鐵公司則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

2018年10月21日下午4時50分許,台鐵普悠瑪號行經宜蘭縣蘇澳鎮新馬站時出軌翻覆,奪走18條人命,116人輕重傷。司機員尤振仲被法院認為有過失,判刑4年6個月定讞,已發監執行。然而本月台灣最高法院宣判,尤振仲應負擔台鐵一半賠償金額,讓文明人權協會及罹難者家屬今日再度召開記者會替其喊冤,質疑台鐵用錯誤報告要求司機賠償,更呼籲台鐵公司應負起全責,由根本改善台鐵管理模式和制度。

針對行政院事故報告指稱尤仲振超速導致翻覆事故,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范銘浚於記者會中表示,影片顯示28秒的時候列車還沒經過 K89 210點;但判決書卻寫說普悠瑪列車27秒時在K89 220點翻覆,「你們覺得司機冤不冤?」他認為,無論是法院還是行政院提出所提出事故報告的翻車地點,都和行車紀錄影片有2秒關鍵差;而這2秒決定列車翻覆的最高速度上限和調查報告內容差了20公里,懷疑調查有意將事故原因全部推給司機超速。

因普悠瑪事故痛失8名親人的董小羚指出,普悠瑪事故至今已過6年,台鐵公司卻仍未公開所有資訊,持續把責任歸咎於尤振仲操作不當,但內部管理和系統性的問題依舊不見反省,相當於在家屬傷口上灑鹽。

董小羚直言:「所有的數據都指向台鐵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只是推卸責任給基層而已。」。董小羚要求台鐵公司公布真相,並提出具體改革方案,避免未來再度發生憾事。

針對記者會質疑台鐵隱瞞真相,台鐵發言人劉雙火聲明,法院一定是經過調查後才會出現尤仲振須賠償一半的判決,台鐵公司尊重司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