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也遭約談,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爆料,檢察官竟問「為什麼退出民進黨」?但遭北檢打臉,並無此訊問,與事實不符。黃國昌今(14)日再嗆,北檢到底在政治偵防還是刑事調查?對此,律師黃帝穎痛批,民眾黨只剩造謠「政治偵防」來轉移貪瀆焦點?
黃國昌日前爆料,檢察官居然問周榆修「為什麼退出民進黨」?痛斥「關你檢察官屁事」;北檢則發出新聞稿澄清,相關言論與事實不符,事實是檢察官訊問周榆修「何時加入民眾黨」,周榆修回答時主動陳述其退出民進黨後加入民眾黨的時間和事由。黃國昌今天再嗆,北檢到底在政治偵防還是刑事調查?
對此,黃帝穎透過臉書表示,「北檢打臉黃國昌所述與事實不符」,司法實務上,偵查庭都有錄音,偵結後柯文哲的律師閱卷筆錄以及聲請錄音,即能明白真相,「何須急著造謠!?」
北檢偵辦京華城弊案聲押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等7人,法院全數裁定羈押。黃帝穎認為,可見北檢有相當證據底氣,才能說服法官裁定7人均羈押禁見,「聲押獲准率達百分之百。」
「朱亞虎是唯一認罪行賄的被告」,黃帝穎指出,高院對其較嚴格檢驗串證、滅證、逃亡等羈押原因及檢方舉證責任,最後撤銷原羈押裁定;但朱亞虎認罪行賄應尚未完整,才會隨即在北院更裁被再度裁定羈押。
黃帝穎提及,法院裁定扣押京華城不法利益111.7億元價值土地,朱亞虎若只認罪210萬政治獻金行賄,雖在實務上已足以對收賄被告定罪,但仍顯不符合百億圖利的對價比例,因此朱亞虎縱然認罪行賄,恐尚有事實未吐實,因此再度裁定羈押。
他說明, 行賄罪的構成要件,實務上是行賄者以金錢等不正利益,與公權力形成「對價關係」,因此,朱亞虎認罪行賄在京華城案,不論名義是政治獻金或任何名目的金錢,就算只認罪行賄210萬元,因要件上是與圖利京華城容積的市長公權力具有「對價關係」,依據最高法院判決及陳超明、徐永明立委集體貪污案判決見解,柯文哲仍構成「收賄罪」。
「朱亞虎認罪行賄重創柯文哲」,黃帝穎質疑,民眾黨為何造謠檢調政治偵防?因朱亞虎認罪行賄,正常法律判斷應知柯文哲大勢已去,因此民眾黨只剩造謠「政治偵防」來轉移貪瀆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