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高醫的矛盾一波未平、一波未起,繼長庚醫療法人從高醫手中取得大同醫院經營權後,高醫經營的小港醫院也在今(11)日上午被衛生局發新聞稿質疑,病房、燒傷病床和產台等設施未依合約完成,有嚴重違約之嫌,也有悖「照顧弱勢及急重症醫療照護」的初衷。小港醫院沉默半天後,晚間終於做出回應,發表嚴正聲明,指內容與事實有所落差,並一一反駁衛生局的四點說法,為自己討回公道。

小港醫院聲明如下,一、關於加護病床的設置:衛生局提及的「加護病房工程延遲」與事實不符。急重症大樓完成後,醫院隨即展開加護病房的發包工程,並因考慮病患權益和醫療不中斷,工程進度在緊迫中仍堅持以不影響病患就醫為首要原則。醫院已有20床加護病床持續運作,確保重症醫療不中斷,新增的10床加護病床也在積極趕工中。

二、關於燒燙傷病床的設置:醫院已依約於急重症醫療大樓內設置4床燒傷病床,並符合衛生福利部「醫院設置基準表」的規定。衛生局提出的「護理站獨立設置」要求,與現行規範存在差異,因此仍須請專家現場勘查確認。

三、關於產台的設置:醫院依合約新增了1台產台,與現有2台產台共同提供服務,並採用LDR系統,為產婦及家屬提供更舒適的生產照護環境。該系統已獲衛福部許可並在多家醫學中心使用,與衛生局的質疑不符,醫院將與相關部門進一步釐清。

四、關於美容醫學中心:美容醫學中心為小港醫院既有的醫療服務項目,並非如衛生局所稱「積極推廣」。該中心搬遷至急重症醫療大樓,是為了整合燒燙傷病患的治療流程,提供全面的醫療照護,從顯微重建到疤痕治療,期望全方位守護病患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