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今(10)日召開例行記者會,並公告「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配套法規命令草案」,而相關條例將明定明軍事營區內外錄、攝影許可事項。至於是否在軍營外設立賞機平台,國防部表示將進行相關研議。

關於相關草案預告說明,國防部作計室聯合作戰計畫處處長董冀星表示,由於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已在前總統蔡英文任內公布,因此國防部根據該條例授權,將訂定7項配套法規命令。

關於在營區外拍攝軍機、艦以及戰車是否會觸法,對此國防部人次室人事管理處副處長盧志青表示,該條例強調是營區內禁止拍攝範圍,所以拍攝在路上行駛的戰車、海上的軍艦、空中飛航之飛行器都不會違法;

至於在空軍基地外拍攝基地內的戰機起降、以及內部狀況是否觸法,國防部法律司法紀調查處處長王正誼認為,必須依個案認定,若軍方認定相關拍攝將危害到營區安全,那麼會有相關限制,但拍攝軍機滑行、起降等階段,則不會涉及軍營安全問題。

有媒體詢問,國軍是否有考慮效仿日本沖繩嘉手納基地外的賞機平台相關設置規劃。對此,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表示,倘若設立賞機平台,將涉及很多問題,如說營外土地所有權,以及軍方是否有權力做這些事情,而這些資源如何分配,都需要整體全面的思考,不過國防部也將相關提議交由相關單位進行進一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