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軍翔今年5月遭一名女荷官指控,在招待所內假藉酒意以手指侵犯,涉嫌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隨後台北地檢署搜查賀軍翔的住處,查無相關事證。傳喚賀軍翔以及相關在場人士後,認為證人所看到的兩人互動,與女荷官的說法不符。北檢今(6)日偵結,賀軍翔獲不起訴處分。

賀軍翔今年1月7日去松山區某間私人招待所補慶祝40歲生日,事後卻遭到一名女荷官指控,賀軍翔趁著酒意對她毛手毛腳。對此,賀軍翔嚴正否認,並強調「未與任何第三人有任何踰矩行為」。為了保全證據,北檢曾於5月24日搜索賀軍翔位於台北市民生社區的住處,並查扣賀手機。

檢方傳喚相關證人,證人證述沒看到賀軍翔與女荷官有肢體接觸,現場無相關監視影畫面可佐證。另外,相關物證經檢驗,未檢出男性Y染色體,無積極證據可認賀軍翔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因此北檢今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