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所涉京華城開發弊案,今天(5日)在台北地院第二次羈押庭中遭到收押。對此,民進黨立法委員王定宇就曝光新聞,彙整出裁定收押柯文哲的6大重點。

首先,王定宇指出,柯文哲有坦承部份事實(怕他翻供的事實);其次,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第3個要點則是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嫌重大;第4點是揭露了圖利沈慶京不法利益竟然超過200億元。

至於柯文哲到底是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抑或與共犯沈慶京期約收受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王定宇解讀,這段話顯示,除了貪污圖利罪嫌明確重大外,北院透露出檢察官已經有柯文哲收受賄賂的初步具體事證;最後一點則是說明因為本案超過200億的不法利益,影響社會深遠,加上被告柯文哲雖然暫時坦承部份犯行,但是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供、甚至串供,法官這裡點出柯文哲毫無誠信的陋習,加上捉到柯文哲手機滅證事實,所以裁定收押!